陳重佑
榮譽會計師
A:暫繳是預付稅額,遞延所得稅是因帳上有因IFRS與稅法認列時點有差異的稅務項目所引起。兩者不宜互抵。
公司於年度結算後,計算所得稅時,再依永久性差異與暫時性差異(也就是遞延所得稅)的調整,得出本期所得稅費用。本期所得稅費用減除已經預付的所得稅,也就是暫繳的預付所得稅之後的餘額,為本期應納稅額或有溢付時,認列為應退稅額。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陳冠宙
榮譽會計師
A:依所述貴單位今年至今公司帳上為累計虧損,並已於帳上有遞延所得稅資產,在今年度結束後會依規定由結算之財報計算所得稅費用及應納(退)所得稅,遞延所得稅資產是否可使用則須視是否有獲利作為抵減應納稅額之用,若無獲利則無法使用該遞延所得稅資產,而暫繳則因年度無應納稅額而產生退稅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貴公司今年暫繳依去年應納稅額半數計算後應繳100萬元,帳上分錄為借:預付所得稅100萬/貸:銀行存款100萬,至於帳上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依企業準則公報第12號第30條,遞延所得稅資產應以預期資產實現當期之稅率衡量,該稅率應以報導結束日已立法之稅率及稅法為基礎。因此,雖帳上有遞延所得稅資產,但仍應於年底(或報導日)依據公司之整體遞延所得稅之狀況及稅率衡量,而不適合於暫繳時轉列(除非公司出具季報,則可於9/30衡量)。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