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重佑
榮譽會計師
A:1. 您可以參考我在上一問題的回覆,裡面有較為完整地說明。
2. 由於是等乙公司確認已出售後才認收入,如1000單位部分,此部分帳列收入與開立發票數相同,沒有調節問題。
3. 未銷售部分的4000單位,因為銷貨還沒有認列,而401已經認列,所以要從401開立發票數減除委託代銷4000單位的金額。
4. 至於乙公司銷售後甲公司支付勞務費部分,這是屬於另一筆交易,不要混進來,以免徒增困難度m。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1.除結算佣金之分錄應依黃會計師回覆調整,其餘正確。2.營收調節表中,應填入78欄:視為銷售開立發票金額20萬元。3.應付承銷稅款為承銷產品全數賣出後,承銷商(代銷商)所需開立發票之銷項稅額(這部分會跟客戶收款),結算佣金時,跟客戶收取之銷項稅額會一併支付給寄銷商,並沖轉此應付承銷稅款。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您好,1.結算佣金時,貨款部分借:代收款借20萬:應付承銷稅款萬1萬(非5萬)。 現金21萬,佣金部分借:現金2.1萬*貸:佣金收入2萬。 貸:銷項稅額1萬,2、營收調結表:-受託代銷20萬無誤3.應付承銷稅款部分,尚有貸方餘額4萬(因結算佣金時尚有承銷品未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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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