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靜玉
榮譽會計師
A:一般中小企業於會計年度終了時, 在其帳上提列 ﹤備抵呆帳﹥其限額是年終資產負債表上的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餘額之1%之內, 只要提列的金額是在此限額內, 國稅局都會認的.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吳宛璇
榮譽會計師
A:您好:欠款債權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視為實際發生呆帳損失:
1.因倒閉逃匿、和解或破產之宣告,或其他原因,致債權之一部或全部不能收回者。
2.債權中有逾期兩年,經催收後,未經收取本金或利息者。
前項債權於列入損失後收回者,應就其收回之數額列為收回年度之收益。
謝謝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94條第1款至第3款規定: 1.提列備抵呆帳,以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為限,不包括已貼現之票據。但該票據到期不獲兌現經執票人依法行使追索權而由該營利事業付款時,得視實際情形提列備抵呆帳或以呆帳損失列支。2.備抵呆帳餘額,最高不得超過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餘額之百分之一; 其為金融業者,應就其債權餘額按上述限度估列之。3.營利事業依法得列報實際發生呆帳之比率超過前款標準者,得在其以前三個年度依法得列報實際發生呆帳之比率平均數限度內估列之。
營利事業應收帳款、應收票據及各項欠款債權,如因債務人倒閉逃匿、重整、和解或破產之宣告,或其他原因,致債權之一部或全部不能收回者;或債權中有逾期兩年,經催收後,未經收取本金或利息者,視為實際發生呆帳損失,並應於發生當年度沖抵備抵呆帳。
營利事業實際發生呆帳損失時,應取具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4條第6款至第8款規定之合法憑證,才得憑以列報呆帳損失。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吳巧玲
榮譽會計師
A:營利事業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得在不超過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餘額之1%限額內提列備抵呆帳。但資產管理公司自金融機構收購之不良債權,不得提列備抵呆帳。
另外營利事業若實際發生呆帳金額之比率遠超過1%標準,可以前3個年度依法得列報實際發生呆帳之比率平均數估列備抵呆帳,透過該項損失之估列,增加可列報呆帳損失金額,營利事業可降低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之應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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