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伊彤
榮譽會計師
A:職工福利委員會的運作,實務上大方向可規劃每年就歷年累積結存職工福利金5%限額內併入年度收入,並用於辦理當年度職工福利業務之支出,且經由會計預決算和妥善行政及會計事務之處理,而歷年累積之福利金,在5%內使用皆不受限皆無須報備。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申請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請洽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陳泰義
榮譽會計師
A:有關職工福利委員會動支福利金問題:1.如當年度福利金收支表本期餘絀為負數,即有違法之嫌,國税局查核時會剔除超限支出。2.如當年度實際不足使用時,可動用歷年累積福利金,但不得超過5%,若有超限動支需求,應擬具具體計畫、修正當年度經費收支預算書、工作計劃,提經職工福利委員會通過,並檢附是項會議紀錄,報經勞工局核准後始得動支,此乃通案規定,一般公司當然也無例外。3.如賸餘福利金未轉入次年度收入續辦福利者,即歸屬歷年累計結存之福利金,其動用即有限額並須符合規定程序。4.實務上可規劃每年就歷年累積結存職工福利金百分之五限額內併入年度收入,用於辦理當年度職工福利事業,經由會計預決算妥善事務處理,可減免特別核備之煩。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申請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請洽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1.依勞動部(原勞工委員會)93年7月22日勞福一第930035514號函釋,職工福利金動支比率合計不得超過當年度職工福利金收入總額百分之百。其超過職工福利動支標準部分,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81條第6項規定,營利事業已依法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並依規定提撥職工福利金者,其舉辦員工文康、旅遊活動及聚餐等費用,應先在福利金項下列支,不足時,再以該營利事業之其他費用列支。因此,當年度福利金支出不得大於收入。2.如當年度實際不足使用時,可動用歷年累積福利金,依規定不得超過5%(超過者須以公文報請主管機關申請),此為一般公司都適用。3.如有歷年累積之福利金,在5%內使用皆不受限。不管是107年或108年之剩餘福利金皆為歷年累計之福利金(不分年度),譬如若於109年初,有歷年累積福利金100萬(分別無107年50萬及108年50萬),則於100萬*5%=5萬之限額內動支皆無須報備。4.若109年欲動用4%之歷年福利金,需先將累積福利金提撥到福委會帳上作為收入以便動支。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申請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請洽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