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文勝
榮譽會計師
A:既然9月份該員工上非貴公司員工,而是工作室員工,貴公司所有收支應如下入帳:
10/5借:其他應收款$28907 貸:銀行存款 $28907
10/6借:銀行存款$34444 貸:其他應收款$28907, 貸:其他應付款$5537
最後貴公司代為支付勞健保費3719元及退休金1818元合計5537元
10/30借:其他應付款$5537 ,貸:銀行存款 $5537。
對於工作室之帳務
10/6借:薪資費用$30000,借:保險費-勞健保 $2626,借:勞工退休金 $1818 貸:銀行存款$34444。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唐佩雄
榮譽會計師
A:(1)依照分錄內容來看,似乎該員工9月10月均屬公司雇用並由公司申報辦理勞健保(非另一工作室員工)。如果此前提沒有錯,則
(2)已入帳的薪資相關費用均已自行沖銷,在稅務上尚屬合理。
(3)10/30調整分錄之「借暫付款1093」應修正為「借代扣勞健保1093」。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