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日騰
榮譽會計師
A:所購買台紙股票已經下市, 似乎已有減損之跡象, 因此建議公司進行減損評估, 而於評估之後之價值如低於台紙股票帳面價值, 則有減損需認列減損損失。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1.依營利事業稅查核準則第99條,投資損失應以實現者為限;其被投資之事業發生虧損,而原出資額並未折減者,不予認定。因被投資事業合併而發生投資損失,以合併基準日為準。2.台灣紙業公司於109年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公司與新誠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股份轉換,轉換後成為新誠公司持股百分之百之子公司並終止上市暨撤銷公開發行,並透過新誠資產公司,以每股20.8元,買回台紙股票並接收全部資產,因此,貴公司為台紙股東,由於台紙進行股份轉換而發生投資損失,應可由新誠公司取得每股20.8元之收購股票價款,並將帳面價值與取得股票價款之差異認列為投資損失。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