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建畿
榮譽會計師
A:建議分開不同細項稅目去繳納為宜,以免未來稅局勾稽產生異常。
【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稅額繳款書(自行繳納)—357】
【營利事業所得稅未分配盈餘稅額繳款書(自行繳納)—35F】
雖實務上國稅局似乎不會視為逾期繳納(可能營利事業所得稅本稅及未分配盈餘加徵,在大項均屬營所稅),但勾稽異常可能產生原可避免的爭議。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曾俊達
榮譽會計師
A:依營所稅電子結(決)算系統所產出繳款書應為分開的兩筆,建議請所配合的事務所提供 結算申報書去核對第1頁與第11頁的稅金是否與繳款單相符!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