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伊彤
榮譽會計師
A:建設公司之接待中心為預告房屋之宣傳廣告按遞延費用列帳,待房屋出售時列為費用,而工地興建相關費用為在建工程費用,皆屬於公司業務所需之進項稅額可依營業稅法申報即可。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1.興建房屋出售為業的建設公司,預售房屋之宣傳廣告費或銷售費用,如接待中心之相關費用,應按遞延費用列帳,等到房屋出售時才列為費用。2.至於工地之費用係屬在建工程費用。3.銷售費用和在建工程費用之進項稅額並無不同,按正常營業稅做法扣抵即可。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