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冠宙
榮譽會計師
A:可參酌企業會計準則公報第14號關係人揭露之規定,以判定公司的關係人名單以及關係人交易範圍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申請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請洽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依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合常規移轉訂價查核準則第 4 條,關係人:指前款關係企業(指營利事業相互間有前條所定從屬或控制關係者)或有下列情形之人:
(一)營利事業與受其捐贈金額達平衡表基金總額三分之一之財團法人。
(二)營利事業與其董事、監察人、總經理或與其相當或更高層級職位之
人及該等人之配偶擔任董事總席次半數以上之財團法人。
(三)營利事業與其董事、監察人、總經理或與其相當或更高層級職位之
人、副總經理、協理及直屬總經理之部門主管。
(四)營利事業與其董事、監察人、總經理或與其相當或更高層級職位之
人之配偶。
(五)營利事業與其董事長、總經理或與其相當或更高層級職位之人之二
親等以內親屬。
(六)營利事業與其他足資證明對該營利事業具有控制能力或在人事、財
務、業務經營或管理政策上具有重大影響力之人。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申請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請洽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