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伊彤
榮譽會計師
A:110年收到國稅局核定107年之通知書,其所得稅之分錄為借:所得稅費用7200元, 貸:銀行存款, 而核定漏報之收入$30000, 需要補正者, 則可借記現金或銀行存款 貸:前期損益, 之後再轉列為累積盈虧即可。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1.若只調整稅務,則收到國稅局核定補繳所得稅$6000及未分配加增5% 之$1200.於補繳時作為當年度所得稅費用:即借:所得稅費用7200貸:銀行存款:7200。
2.漏報收入若僅調整稅務,則此漏報之收入由於未列進累積盈虧,股東將無法分配此收益。因此也可依企業會計準則公報第4號,關於前期錯誤之調整規定,應自實務上可行之最早時間(可能為當期)追朔重編該期間資產、負債及權益之初始金額。則可於1/1作,
借:銀行存款或現金或股東往來30000
貸:累計盈虧 24000
貸:應納稅額 6000
補繳當年度所得稅費用:
借:所得稅費用1200
借:應納稅額 6000
貸:銀行存款:7200。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陳泰義
榮譽會計師
A:因國稅局核定短漏報以前年度收入,於本年補繳之所得稅$6000及$1200.,帳載分錄借記所得税費用、貸記銀行存款;核定漏報之收入$30000如證據確鑿,帳載必須補正者,可借記相關之資產項目、貸記前期損益調整,並予轉列累積盈虧。如漏報之收入非確有其事,僅屬申報疏誤或查核推定者,則毋庸更正累積盈虧。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