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帥宏
榮譽會計師
A:無薪假期間,因工時減少可協議調整薪資;但領月薪的勞工,月薪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申請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請洽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1. 無薪假期間,公司還是要幫員工加保,但因薪水可能會調整,公司可以檢附調整後的薪資資料,向主管機關調降勞健保級距,來減少公司和員工保險費的支出;而要特別注意的是,勞退提撥是不變的,仍然要按照員工原先的薪資來提撥。
2.無薪假工資建議按實際減少工時比例減發,且不得低於基本工資(以勞動部當年度公告為主)。舉例:以勞工月薪3萬元舉例,一日薪資應為1千元(30000÷30=1000),若減少工時日數為5日,僅可扣減5000元,勞工月領薪資應為2萬5千元;並注意減少工時後薪資若低於基本工資,仍應給予基本工資。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申請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請洽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