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伊彤
榮譽會計師
A:(一)不論是短期打工、工讀、兼職或正職員工,都要在員工「到職日」當天投保。
(二)支付工讀生薪資應依薪資所得申報扣繳,扣繳義務人需於每年元月份為薪資扣繳。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1.依照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只要是僱用5人以上的公司行號,就應該依法成立投保單位幫員工保勞保。因此,不論是短期打工、工讀、兼職或正職員工,都要在員工「到職日」當天幫他們投保。只要是適用勞基法的企業,勞保、勞退都是採合一申報,如果公司幫員工申報加保、調薪或退保,勞退金也會一併提繳、調整或停繳。另外,雇主常容易搞混的是臨時人員已有正職工作,在自己這裡做短期或兼職就不須加保。其實,勞保是可以重複加保的,所以從事2份以上工作的勞工,雇主如果是勞保強制投保單位(僱用5人以上公司),還是要依法幫其申報勞保。
2.支付工讀生薪資應依薪資所得申報扣繳。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