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伊彤
榮譽會計師
A:無票面金額股VS有票面金額股
無票面金額股(non par-value stock)係指股票面額不記載金額,只記載所表彰股數的股票。無票面金額股無法以面額決定各股份所占之比例,而係以各股份占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例決定股東權益。反之,有票面金額股票(par-value stock)除記載其表彰的股份數外,並記載票面金額,發行時,係以股數乘上票面金額決定股東權益,發行價格超出票面金額的部分列入資本公積。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107 年 11 月 1 日施行之公司法,明定股份有限公司應就票面金額股或無票面金額股,選擇其中一種發行之,又發行無票面金額股之股份有限公司應填報各股東持有股份數。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