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伊彤
榮譽會計師
A:(1)建議填寫薪資清冊,方便事務所為扣繳申報。
(2)僱主未提繳百分之六退休金,勞工可向勞保局、勞動檢查機構或主管機關提出申訴,僱主不得因勞工提出申訴,對勞工做出不利處分。另外僱主未按時提繳或繳足退休金,每超過一日加徵應提繳金額百分之三滯納金,滯納金最高為應提繳金額之一倍,而僱主未按月提繳或足額提繳勞工退休金,導致勞工受損害,勞工可提告向僱主請求損害賠償。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申請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請洽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1.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71條,薪資支出之原始憑證,為收據或簽收之名冊。因此若支付外派員工薪資仍應填具收據或薪資清冊。
2.若僱主沒提繳至少百分之六退休金,勞工可向勞保局、勞動檢查機構或主管機關提出申訴,僱主不得因勞工提出申訴,對勞工做出不利處分。僱主未按時提繳或繳足退休金,每超過一日加徵應提繳金額百分之三滯納金,滯納金最高為應提繳金額之一倍。僱主未按月提繳或足額提繳勞工退休金,導致勞工受損害,勞工可提告向僱主請求損害賠償。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申請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請洽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