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泰義
榮譽會計師
A:診所購入藥品或醫療用具等貨物時,應取得2聯式或3聯式發票,原則上以該貨物係備供診所執行醫療業務或處方需用者索取2聯式發粟,係備供藥局銷售之商品者索取3聯式發票辨別之。惟實務上執行業務者若錯拿3聯式發票記帳,尚不致於被追究。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1.倘屬醫師處方藥品,核屬執行調劑業務之進貨,藥商應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規定開立二聯式統一發票;
2.倘屬醫師、藥師或藥劑生指示之藥品、成藥及固有成方製劑或其他貨物,則應開立三聯式統一發票。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