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泰義
榮譽會計師
A:購入貨物正式入帳及入庫日期,以權責發生基礎認定之,可能與發票日期有出入,乃商業會計I法及税法共通之法理。至於發票之開立及索取,依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之規定,買賣之貨物應以發送時為限,即視為物權移交、權責巳確定;如有書面約定必須買受人承認買賣契約始生效力者,以買受人承認時為限,視為權責確定;發貨前收付款項開立發票金額,歸屬預收預付款處理。其未侬規定開立或索取發票或其他合法憑證者,即涉及違章;但如在未經檢舉、未經稅捐稽徵機進行調查前巳自動補正者,可依税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免除處罰。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貴公司採購入庫時點與發票日期不一致該如何入帳?
1.關於發票開立日期,係依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之規定,若為買賣業,以發貨時為限。但發貨前已收之貨款部分,應先行開立。以書面約定銷售之貨物,必須買受人承認買賣契約始生效力者,以買受人承認時為限。
2.關於入庫日期則不必然與財務上應認列存貨之日期相同,依企業會計準則公報第1號,當資產之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企業,且其成本與價值能可靠衡量時,應於資產負債表中認列。而一般實務上,符合資產認列之時點可能是驗收時,則應於驗收入庫時入帳。
3.綜上,公司商品入帳日期可能依據驗收單上之日期,與取得之發票日期不一定相同。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