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日騰
榮譽會計師
A:依規定溢付稅額可以退之情形有因銷售第七條規定適用零稅率貨物或勞務而溢付之營業稅,因取得固定資產而溢付之營業稅,因合併、轉讓、解散或廢止申請註銷登記者,其溢付之營業稅, 以及但情形特殊者,得報經財政部核准退還之。而情形特殊者, 如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申請退還營業稅溢付稅額, 重複開立統一發票致重複繳納之營業稅、公司於設立登記前取得之進項稅額可俟登記後核實退還、因稅法修正而變為專營免稅貨物者之留抵稅額、營業人出租固定資產之進項稅額扣抵溢付稅額、國外廠商提供原料委託國內廠商加工後出口之溢付稅額等, 得由所在地國稅局專案報經財政部核准後退還。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李伊彤
榮譽會計師
A:(一)例如:營業人符合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9條第3項所定辦法,提供紓困、補貼、補償、振興相關措施,或受疫情影響致短期間內營業收入驟減等情形,可向所在地國稅局申請退還溢付營業稅額,以利其資金運用並維持營運;其可退還之營業稅溢付稅額累計以30萬元為限。
(二)國稅局指出,若企業要申請留抵稅額提前退稅,在2022年6月30日(紓困條例施行期限)以前皆可申請,累計退稅額度最多為30萬元,目前五區國稅局採從寬認定,協助企業度難關。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