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運澄
榮譽會計師
A: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雇主有義務對在職勞工應施行一般健康檢查,若是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者的勞工,或是其他政府指定的特定對象,也須進行指定項目的健康檢查;對於上述健檢結果,雇主應保存檢查紀錄,並負擔健康檢查費用。
雇主負擔在職員工的定期健康檢查、特殊健康檢查的費用,可以免列入員工薪資所得,不會對員工增加納稅負擔,但是支付給特約醫療機構的健檢費用,就要依支付對象性質,辦理扣繳及憑單申報。
第一類,給付對象為公立醫院時,雇主可以不必辦理扣繳稅款,也免填報扣繳憑單。
第二類,若是找私立的財團法人醫院、社團法人醫院辦理健檢,這部分也同樣不必扣繳所得稅,但因為對象為民間單位,因此須在,但於給付年度隔年1月底前,向稽徵機關列單申報扣繳憑單,所得類別選擇「其他所得」 。
若非上述二類,第三類情形即是找一般醫院、醫事檢驗所、診所合作,官員表示,這些單位跟政府、非營利團體不同,屬於《所得稅法》當中所規定的執行業務者。
因此,雇主在給付執業單位的勞務報酬時,應於給付時依規定扣繳率扣繳稅款;後續亦有列單申報的義務,應於隔年1月底前,向稽徵機關辦理扣繳憑單申報,所得類別選擇「執行業務所得」。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胡宗奇
榮譽會計師
A:您好:
1.有關員工體檢取具醫療院所收據的部分,在辦理扣繳申報方面,應視體檢單位是公立醫院、私立診所或財團法人而有不同所得類別之申報規定
A.如係支付公立醫院,則免列單申報
B.如係支付私立診所,則扣繳申報執行業務所得(超過起扣點則扣繳10% )
C.如係支付財團法人,則列單申報其他所得
2.至於列帳會計項目,實務上一般依性質將列帳「職工福利」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