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怡瑄
榮譽會計師
A:一、員工:
(一)、勞保:
1、員工5人以上:採強制投保。
2、員工5人以下:採自願投保,若無員工投保,無法成立勞保投保單位。
(二)、健保:不論員工人數幾人,均需成立健保投保單位,替員工加健保,除非有在其他公司投保,就擇一即可。
二、負責人:
(一)、勞保:看題意,負責人應該巳領老年給付,勞保無法再保,僅能保職災保險。
(二)、健保:除非有在其他公司投保,否則一定要投保在自已公司,不可至工會投保。
三、結論:
(一)、勞保:
1、負責人巳領老年給付,無法再保;員工則可採自願投保或請員工自行至工會投保。
2、保在公司,自付100% ;保在工會,自付60% 。
(二)、健保:
1、負責人一定要保在自已公司,員工也是,除非有在其他公司投保。
2、負責人最低投保金額為43,900元。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李伊彤
榮譽會計師
A:成立公司有關勞健保單位的部份,依據公司人數規模區分,整理如下:
情況一、公司只有負責人, 沒有其他員工
勞保:負責人不是勞工所以不強制投勞保,但如果要,負責人可以選擇到工會加保勞保。公司没有員工就不能成立勞保單位,要有勞保單位後,負責人才能加保在公司。
健保:除非負責人有在其他公司以勞工身份投保(如實際在其它公司上班),否則需投保在自己的健保單位;切不可投保在區公所/職業工會/眷屬。
情況二、公司員工未滿5人
勞保:
1. 可不成立勞保投保單位,負責人與員工各自到工會加保,負責人也可以在其他公司以勞工身份投保。
2. 也可申請成立投保單位,負責人與員工就在自己公司加勞保,但負責人的勞保投保薪資不得低於所屬員工的保額。
健保:不論員工人數多少公司都應要成立投保單位為員工加健保。除非負責人有在其他公司以勞工身份投保,否則也需投保健保在自己的投保單位;切不可投保在區公所/職業工會/眷屬。
就業保險、勞退:必需單獨成立就業保險與勞退投保單位,幫員工加保就業保險與提繳勞退金。
情況三、公司員工超過5人
勞保:一定要申請成立勞保投保單位, 並幫所有員工加保,負責人可以在自己公司加保勞保且投保薪資不得低於所屬員工的最高保額;負責人也可投保在其他公司以勞工身份加保。
健保:不論員工人數多少公口司都應要成立投保單位為員工加健保。負責人的健保保額不得低於43,900且不得低於所屬員工健保的最高保額。 如果負責人有在其他公司以勞工身份加保,就可以不必在自己公司加保。
就業保險、勞退:得單獨成立就業保險與勞退投保單位,幫員工加保就業保險與提繳勞退金。
總結
公司規模5人以下可以不成立勞保投保單位,而健保的部份則無論公司大小都要保,即使是工讀生,只要會做三個月以上而且每日有到工或每週工時超過12小時,就要為員工加保。
就業保險、勞退(不是勞保哦)則要另外單獨成立。一但公司有資遣發生,員工才能申請失業給付(6-9個月60% )。
要向健保局(或勞保局)辦理勞健保時請準備下列四項文件一式各兩份,其中一份健保局會幫忙送到勞保局:
投保申請書
加保申請書
工商登記之證明文件
負責人身分證件正反兩面影本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