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日騰
榮譽會計師
A:自住房地租稅優惠有關辦竣戶籍登記、持有並居住於該房屋連續滿 6 年的適用條件,係指交易該房地前,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於該房屋辦竣戶籍登記連續滿6 年,以及持有並居住該房屋連續滿 6 年。因此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至少需一人在此竣戶籍登記及居住連續滿6 年, 且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以及交易前6年內未曾適用本項個人自住房地租稅優惠規定, 始有適用之可能。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李伊彤
榮譽會計師
A:1.個人交易的房屋土地,同時符合下列各項條件,得適用「自住房地租稅優惠」:
(1) 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該自住房屋設有戶籍(請檢附辦竣戶籍登記的戶口名簿影本)、持有並居住於該房屋連續滿6年。
(2) 交易該自住房屋土地的前6年內,未將該房屋土地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3) 個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交易自住房屋土地前6年內,未曾適用本自住房地租稅優惠。
2. 自住房地免稅額:課稅所得在400萬元以內者,免納所得稅,免稅額為該課稅所得;課稅所得超過400萬元者,免稅額為400萬元,超過部分並按10% 優惠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3. 在於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年合計加總設籍並持有要有<連續>滿6年, 不能中斷是重點。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