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依照勞保條例§6Ⅰ(7)規定,參加職業工會勞保必須是「無一定雇主的人」或「自營作業者」:例如本業從事餐飲業,就不能加入零售業的職業工會。因此,勞保局認為有固定雇主的受僱員工,是不能透過職業工會加保的;另外勞保局也曾表示如果查到投保不實的情形,會取消投保資格、不退還保險費。因此,若有一定雇主則須於公司投保。並無法自行選擇。然而在實務上,許多小店老闆會採用補貼費用的方式讓員工去工會投保,或直接幫員工在職業工會加保。但是此種情形當員工發生職災意外,雇主沒辦法透過勞保給付來抵充,且職業工會無法投保「就保」,對員工而言也會影響到後續各種獎勵津貼的請領權利。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楊聰智
榮譽會計師
A:1、有在公司工作,就要投保在公司,若有出問題,如上班期間發生車禍等事故,公司仍要負担責任,未投保在公司,公司有一定責任在。
2、沒有一定雇主的勞工及自營作業勞工,方可以投保在職業工會。
3、沒有好壞之分,要依實際情況投保。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