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伊彤
榮譽會計師
A:01 折讓單由買方開立還是賣方開立,這個部份雙方皆可開立,但依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第9點規定,電子發票之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應經交易相對人同意並留存相關訊息,因此發生進貨退出或折讓事實,得由買方開立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予賣方;或由賣方填具完整之折讓證明單,再通知買方接收確認。
02經由財政部電子發票平台開立電子發票,若折讓單由賣方開立【營業人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經對方營業人進行電子簽章確認此次折讓事宜。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林永隆
榮譽會計師
A:1.買方/賣方營業人均可開立折讓證明單,另依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第9點規定,電子發票之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應經交易相對人同意並留存相關訊息,是以,倘發生進貨退出或折讓事實,得由買方開立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予賣方;或由賣方填具完整之折讓證明單,再通知買方接收確認。
2.於電子發票系統開立【營業人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經對方營業人進行電子簽章確認即可。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