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聰智
榮譽會計師
A:1.請先確定行代,若是7820--00
人力供應業,擴大書審8%
2.獨資企業社(非公司組織)免繳營所稅,用營利所得併入個人綜所稅計算。營利所得1000萬x8% =80萬,個人綜所稅約繳2萬多(假設沒有其他收入)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李伊彤
榮譽會計師
A:01 獨資的行號,若有使用發票,則每二個月申報一次營業稅。
02 獨資商號的營業利潤,應併入業主個人綜合所得稅課稅,月營業額20萬元以上者要在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自行試算營業所得、主動併入申報。
03 獨資商號,若為開立發票的企業,是依據《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要將營利所得 (這邊不用繳交營所稅),假設1000萬,擴大書審20% ,也就是200萬的營利所得,併入事業主個人的綜合所得總額,申報綜合所得稅。
04 因此獨資行號必須自行依照營所稅結算申報書計算好損益應稅所得,再合併到個人綜所稅申報。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