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結算申報方式可分為書面審核(書面審核又可細分為三~擴大書審、所得額或同業利潤標準)及查帳,及會計師簽證。以下,就所詢依書審和所得額標準來作說明:
1.書審(擴大書審):
國稅局為簡化稽徵作業,推行便民服務,訂定「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公司全年營業收入淨額及非營業收入合計在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之公司(註:某些行業會限制在一千萬元以下),申報純益率高於同業代號標準規範之「書審率」,並準時申報且繳納稅款,其申報案件國稅局得予以書面審核。
課稅所得額=(全年營業收入淨額+非營業收入) x 書審率
一般而言書面審核可以大幅降低查帳機率,該案件先以書面或電腦審核,若有異常數據或國稅局依主要查核事件進行抽核。所以不管是採用何種書面審核案件,國稅局還是可以發文查看公司帳冊。
2.所得額(或同業利潤標準):
依所得稅法第80條規定,全年營業收入淨額及非營業收入合計若是超過三仟萬元,仍可採用同業代號標準規範之「所得額或同業淨利率」。
課稅所得額=營業收入淨額✕所得額(或同業淨利率)+非營業收入–非營業費用
企業在三仟萬元以下之營業收入淨額使用擴大書審申報,如超過三仟萬元,則可採用所得額或同業利潤標準方式申報。
綜上述擴大書審雖然是一種簡便的申報納稅方式,但不是各種狀況都適用,仍需符合公司本身帳載之淨利率低於該標準(惟高於該標準時仍應用實際淨利率申報)。亦即,適用此種辦法之前提,公司本身帳載之淨利率低於標準,「雖然利潤是不到核定標準的水準,但仍然願意以該標準繳納所得稅,省卻國稅局查帳及後續的相關問題」。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申請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請洽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李伊彤
榮譽會計師
A:書面審核、所得額標準、同業利潤標準之差異
1.依「擴大書面審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實施要點」鼓勵較小規模之營利事業按擴大書審純益率標準申報納稅,以簡化稽徵成本及程序。適用條件:
(1)凡全年營業收入淨額及非營業收入【不包括土地及其定著物(如房屋等)之交易增益暨依法不計入所得課稅之所得額】合計在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之營利事業
(2)其年度結算申報,書表齊全
(3)自行依法調整之純益率高於擴大書審純益率標準
(4)並於申報期限截止前繳清應納稅款者
(營收淨額+業外收入)*擴大書審純益率*營所稅率20% =應納稅額
2.所得額標準
稽徵機關每年度在結算申報之後,採用分業抽查方法依實際申報狀況,核定該業所得額標準。
營利事業之收入合計數<3000萬者,得依擴大書審純益率標準自行調整申報。營利事業之收入合計數>3000萬者,如果申報之所得額在該業適用隻所得額標準以上者,則應當予以書面審核。
(營收淨額*所得額標準+業外收入-業外損失)*營所稅率20% =應納稅額
3.同業利潤標準
每年度由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訂定,並經財政部備查之所得額核定標準。營利事業未能提供帳證、文據或提示資料不健全、不完整者,稽徵機關得就全部或部分所得,依據行業之同業利潤標準予以認定。其中又區分
(1)淨利率標準
未能提供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時適用。
(2)毛利率標準
未能提供營業收入、營業成本時適用。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申請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請洽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