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1.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 19 條:銷貨退回已在帳簿記錄沖轉並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二十條規定取得憑證,或有其他確實證據證明銷貨退回事實者,應予認定。未能取得有關憑證或證據者,銷貨退回不予認定,其按銷貨認定之收入,並依同業利潤標準核計其所得額。
2.折讓單上的資料,可以用手寫,實務上,有些營業人會幫忙打好後交給買受人蓋章。至於蓋什麼樣的印章,就是要符合前開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0條規定,能佐證是買受人「出具」的印章,如果買受人是個人的話,依財政部97年8月18日臺財稅字第09700354650號函規定,可以用簽名或蓋章方式擇一辦理。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楊聰智
榮譽會計師
A:1、依法令要取得簽名或蓋章之退回或折讓証明單。
2、若未取得,就報銷貨折讓,查到會以未取得有關憑證或證據者,不能列報銷貨退回或折讓,其按銷貨認定之收入,稽徵機關依同業利潤標準核計其所得額。
3、營業稅有短報或漏報銷售額者,除追繳核定銷售額之應納稅款外,按所漏稅額處5倍以下罰鍰,並得停止其營業。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