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伊彤
榮譽會計師
A:建議行號去銀行開立銀行户頭,企業與個人的金流分開,比較好管理帳戶,帳務部份記錄,借:現金或銀行存款,貸:資本。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胡宗奇
榮譽會計師
A:您好:
參照現行商號設立資本額之規定,當資本額未達新台幣25萬元時,於設立時並非強制提供資金證明,故實務上有些會嗣設立登記完成後,請商號負責人持相關登記文件,至金融機構開立銀行帳戶
惟如商號並未開立帳戶,則設立資本額的部分,應會帳列現金科目;用個人帳戶處理金流,於商號組織似非不可,惟為了避免個人與商號金流混在一起,往後若遇其他事情須舉證時,會有困擾,故通常還是會建議商號去開立商號本身的帳戶較佳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