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宗奇
榮譽會計師
A:您好:
Q1.公司收到子公司的股利,由於帳列採權益法入帳,故該股利(假設為現金股利),則列帳如下
宣告日
借:應收股款(股利)
貸:採權益法之投資
發放日
借:現金/銀行存款
貸:應收股款(股利)
Q2.公司收到被投資公司股利,假設未達重大影響力者,則列帳如下
宣告日
借:應收股款(股利)
貸:股利收入
發放日
借:現金/銀行存款
貸:應收股款(股利)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林永隆
榮譽會計師
A:以子公司宣告發放時入帳。宣告日時,借:應收股款;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發放日時,借:銀行存款;貸:應收股款。
以收到被投資公司的股利宣告時入帳。宣告日時,借:應收股款;貸:股利收入。發放日時,借:銀行存款;貸:應收股款。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