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1.合約載明服務費為450美金,可以匯入匯款單上匯率*450美元入帳,差額30美金為銀行手續費,可帳列營業費用-雜支抵減收入,銀行手續費(併同匯入匯款單為入賬單據)無營業稅進項扣抵問題(免開發票)。
2.若是收到匯款當下沒有換成台幣,而是在行情比較好的時候換成台幣,產生之匯兌損益需報稅。
3.所謂業務費用請再詳述。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胡宗奇
榮譽會計師
A:您好:
依目前可得資訊回覆如下
Q1.該筆開立二聯式發票之服務費,如經合約載明請款金額為美金450元,則此為帳列認列收入之金額(依匯率換算台幣金額列帳);嗣後收款之金額如因中間扣除中轉行或台灣銀行這邊的費用,實際收款金額美金420元,此時差額美金30元,如確係貴公司負擔,則該差額得做為費用列帳,但因中轉行及本國銀行僅載明水單金額,故無營業稅申報進項問題
Q2.依營所稅查核準則第29條、第98條規定,「兌換盈益應以『實現者』列為收益,其僅係因匯率調整而產生之帳面差額,免列為當年度之收益。」故於報表表達上,於立帳與收款會認列兌換損益,於年度終了如尚未轉換台幣,此時外幣的部分,如尚有應收預收款者,亦會依照年底匯率做財務上之評價
Q3.所謂「業務費用」究指為何? 如係指與業務有關之交際費者,則其稅務申報的限額,可參照營所稅查核準則第80條規定,取具合稅法憑證,並於一定限額內列支交際費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