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以外幣為基準之交易事項簡稱外幣交易,處理原則如下:
a.企業須承擔交易發生日與帳款結清日間匯率變動的風險。
b.以交易發生日的即期匯率作為入帳基礎。
c.結清金額與帳載金額間之兌換差額列為兌換損益。
d.若交易發生日與結清日不在同一會計期間,則應於結帳日將以外幣為基準之資產及負債按該日即期匯率換算,換算金額與原入帳金額間之差額列為兌換損益。
e.編製財務報表時,兌換損益在損益表中列於營業外收入與費用項下。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陳泰義
榮譽會計師
A:外幣帳戶平均匯率的計算,在每次存入外幣時,外幣帳戶會因匯率變動而不斷更新平均匯率,其貸記台幣金額,即以提領當日帳載之平均匯率冲減之;因此產生之冲帳差異,列為營業外之兑換損益。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