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聰智
榮譽會計師
A:1、依查核準則規定,銷貨折讓要取得折讓單,就能銷貨收入減銷貨折讓=銷貨淨額。
2、若要認列折讓,就要給客戶簽折讓單,申報營業稅,列報銷貨折讓,這樣作業,會不會太麻煩,公司可以考量。
3、若不想麻煩,是可以做銷貨折讓,只是未取憑証,稅務申報自行調整補稅。
4、若是沒有預收,只是當下消費,可以開發票明細中加入折扣,如收100元,折扣5元,實收95元,依95元認列銷貨收入。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建議以銷貨折讓方式處理列帳,並應取得折讓單。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