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1.公開發公司之子公司的定義:按企業併購法第四條:直接或間接持有他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超過半數之公司,為母公司;被持有者,為子公司。所詢公開發公司之孫公司亦適用上述法令。
2.所詢其帳簿及原始憑證,泛指所有國內外取具之電子憑證。
3.關於電子保存之憑證格式, 按營利事業如於必要時需上傳相關會計帳簿憑證時,按營利事業提示帳簿資料電子檔案作業要點,需經審核程式審核通過後始得上傳,該審核程式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服務網站下載該帳簿資料審核軟體。
有關營利事業以電子方式處理儲存會計帳簿憑證者,可參考商業使用電子方式處理會計資料辦法及營利事業提示帳簿資料電子檔案作業要點規定。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楊聰智
榮譽會計師
A:企業併購法:
母、子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他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超過半數之公司,為母公司;被持有者,為子公司。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