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問題1: 貴 公司直接跟餐廳結帳,有取得公司統編發票,建議以交際費方式列支,不用申報受贈廠商所得。
問題2: 貴 公司認捐廠商尾牙餐費,餐費結帳的是受贈廠商,事後取得受贈廠商的認捐尾牙餐費收據,建議填報以受贈廠商為所得人名義的「其他所得」免扣繳憑單,向稽徵機關申報。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申請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請洽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陳星君
榮譽會計師
A:問題1-->捐助廠商有拿到發票, 就直接以交際費認列公司費用就好。同一筆支出也不能同時認列兩種費用。建議不需要再扣繳申報給受贈廠商。
問題2-->受贈廠商拿到發票, 建議就用扣繳申報其他所得給受贈廠商。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申請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請洽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