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前璽
榮譽會計師
A:如果您在8月中投資了一家新設立的公司,持股比例為40%,那麼當年度認列投資損益時,您應該按照下列方式計算和認列:
計算投資收益
根據您所持有的股份比例,計算被投資公司當年度的淨利潤或淨損失。假設當年度被投資公司的淨利潤為100,000元,您持有40%的股份,因此您的投資收益為40,000元。
認列投資收益
您所持有的股份在8月中投資,意味著您只持有被投資公司股份期間為當年度的最後4個月,即四分之一的期間。因此,您應當認列您的投資收益的四分之一,即40,000元的四分之一,即10,000元。
綜上所述,當您投資一家新設立的公司時,您需要計算投資收益,然後按照您持有股份的期間和比例進行認列。在這種情況下,您應當根據您持有股份的時間,以被投資公司的損益*40% *4/12的方式來計算和認列投資收益。
Regenerate response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1.採用權益法下投資損益認列公式如下:損益份額=(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累積特別股本期股利)*本期加權平均持股比例±公司間未實現損(益)調整±投資時被投資公司可辨認資產及負債之淨公允價值份額與被投資公司股權淨值份額間差異的攤銷。
2.以上公式組成表達較為複雜,但是投資收益(採用權益法投資應認列之損益份額)其實應等於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投資比率,惟採用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之帳面價值應等於被投資公司的股東權益*投資比率。
如所詢不考慮其他因素即權益法長期投資認列新設立的公司損失,係以被投資公司損益*40% 認列。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