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文勝
榮譽會計師
A:公司年度獲利較多,想要多提一些職工福利金給職工福利委員會當成員工福利,並作費用扣除抵稅,應參照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81條規定。一般公司在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時會向社政主管機關登記,並敘明自營業額提撥一定百分比之福利金,若沒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就不可以提撥。超過應提撥比例稅務申報是會被剃除補稅。有的公司會改以捐贈方式捐錢給職工福利委員會,或若職工福利委員會舉辦文康、旅遊、聚餐活動經費超支時,就超過部分公司可以列報為其他費用抵稅。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楊聰智
榮譽會計師
A:先看法令規定:
一、創立時就其資本總額提撥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
二、每月營業收入總額內提撥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一五。
三、每月於每個職員工人薪津內各扣百分之○‧五。
四、下腳變價時提撥百分之二十至四十。
這是職工福利金條例的規定,若是多提列,就稅法規定,多提的費用會被剔除補稅。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