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聰智
榮譽會計師
A:可以,每週未達12小時,不用投保。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1.部分工時短期工作人員,指未全月在職,不定時到工者(例如臨時工短暫受僱幾天)、受雇主輪派定時到工,則請於到職當日申報勞保加保「全月加保」,離職當日申報退保(如僱用員工5人以上的公司行號)。
2.臨時工每周到工小於12小時,無每個工作日到工者,雇主可以不幫他保健保(行政院衛生署84年7月4日衛署健保字第84031133號函),該臨時工可以眷屬身分或以其主要服務機構為投保單位,或至鄉鎮市區公所投保。
即如所詢無論是否到工勞保應於到職當日申報加保,離職當日申報退保(如僱用員工5人以上的公司行號)。
該員如每周到工小於12小時,無每個工作日到工者,雇主可以不幫他保健保。
如以上說明依照該臨時工作人員實際狀況辦理勞健保投退保事宜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