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冠宙
榮譽會計師
A:工作室為商業,與公司組織型態不同,無法互相轉換,屬於商業查定課徵之營業額,及相關之費用,仍歸屬於商業本身之收支,無法納入公司申報及扣抵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胡宗奇
榮譽會計師
A:您好:
依規定商號與公司組織不得互轉,倘原以商號型態經營,欲改以公司組織經營則應註銷原商號並重新設立登記公司組織
倘為原採查定課徵之小規模營業人,於年度中因申請改用統一發票或由稽徵機關核定使用統一發票,則應於次年五月申報營所稅時,將原查定課徵核定之銷售額併同使用統一發票期間銷售額一併申報,以免漏報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