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Schedule K-1是一種美國IRS稅務文件。它用來告知企業合夥人或投資人,過去一年從該事業中取得的收入、配息等收入狀況。
對於投資美股的台灣投資人,收到Schedule K-1,通常係為是投入採用Limited Partnerships結構的ETF,這類ETF常使用原物料期貨投入市場,所述交易uso即為投入原油之期貨United States Oil(美股代號:USO),這類ETF寄給投資人Schedule K-1中,會有這類ETF過去一年度中所取得的資本利得。
但一般台灣投資人如以國外投資人身分參與美股,如有資本利得皆不必繳稅,這部分跟台灣投資人較沒關係,有關係的是這類ETF持有的現金部位,所賺取的利息,Schedule K-1也會列出這部分利息收入,這部分有可能會被美國政府預課最高30% 所得稅款。
但假如ETF或基金將其持股所賺取的資本利得,以配息方式與投資人分享,那這種轉手後的資本利得,也會遇到被預扣稅款情形。
基金公司或券商一般必須在 3 月 15 日之前向投資人發放附表 K-1。投資人可以在 4 月中旬之前提交表格,這些稅表可以在線提交或通過美國註冊會計師提交。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李伊彤
榮譽會計師
A:如果投資人本人從未入境美國且在美國沒有其他納稅的收入:這種情況下,投資人不被認為是美國稅務居民,所以根據K1表的具體內容,投資人可以如下處理:
如K1表上沒有收益,則投資人只需留存K1表。
如K1表上有收益,則通常專案合夥企業會按照稅法中的要求為外國投資人預繳稅的規定預繳所得稅。如預繳所得稅金額不大,那麼投資人可以僅僅留存K1表。
如果K1表上有收益且較高的預繳稅額,則投資人可考慮按美國所得稅率計算是否有退稅產生。如果確實有退稅產生,則可以申請稅號並通過申報非美國稅務居民所得稅表申請退稅。
如果投資人尚未獲得綠卡,但持學生簽證(F1)在美居住不滿五年且在美國沒有其他納稅的收入:這種情況下,由於F類簽證的豁免條款,投資人暫時不被認為是美國稅務居民。因此對於K1表的處理只需比照情況一即可。
如果投資人尚未獲得綠卡,但在美國境內有其他收入(如美國出租房的房租等):這種情況下,雖然投資人不是被認定是美國的稅務居民,但是投資人仍需向美國國稅局申報自己在美國境內所產生的收入,因而K1表的收益也應計入個人所得稅表內一起申報。至於K1表本身則應和其它申報材料一起保存,以備查證。
如果投資人尚未獲得綠卡,但在美國長時間居住:如持學生簽證(F1)在美居住超過五年、以工作簽證(H1B)或商務/旅行簽證(B1/B2)在2018年居住超過30天且2016、2017年和2018年三年入境美國時間加權平均之和超過183天等(2018稅務年的加權平均計算方式為2016年居住天數 x 1/6 + 2017年居住天數 x1/3+2018年居住天數 x 1):這種情況下,投資人由於居住時間的關係滿足了成為美國稅務居民的條件,所以應以美國稅務居民的身份申報美國個人所得稅。在收到K1表之後,投資人應將K1表的收益請況計入自己的收入支出資訊並在截止日期進行稅務申報。
如果投資者是學生身份的話,可能沒有其它收入或其它收入較少,此時則需根據當年實際收入請況區別對待。
如果K1表收益和其它收入的總和超過當年的標準抵扣額(2018稅務年度單身申報標準抵扣額為$12,000美元),則需按照正常個人稅申報流程申報在截止日期前申報即可。
如果K1表收益和其它收入的總和低於當年的標準抵扣額,則無需申報。
如果投資人已取得綠卡:根據美國稅法規定,外國人從取得綠卡之日起即獲得美國稅務居民身份。而對於美國稅務居民來說,K1表只是其所有申報資料的其中一項。因此,投資人只需在報稅截止日前按照正常個人稅務申報方式申報即可。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