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伊彤
榮譽會計師
A:1.應提取法定盈餘公積是147,798x10% =14,780元嗎? 是的
2.每名股東可以分配到的金額是【稅後盈餘-提列法定盈餘公積10% 】÷4=33,255元嗎?依其持股比例計算
3.提列法定盈餘公積、分配盈餘,都是於明年(113年)申報營所稅時,一同申報嗎? 是的 , 營所稅申報系統亦需填報分配盈餘資料
4.盈餘分配之後,個人股東的股利所得需申報綜合所得稅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胡宗奇
榮譽會計師
A:您好:
1.是的沒錯,如果稅後純益要分配,則應先踐行保障債權人程序,即提列法定盈餘公積10%
2.減除應提列法定盈餘公積後,剩下的即為可分配盈餘,得全數分配或部分分配,有限公司章程應記載事項「盈餘及虧損分派比例或標準」
3.當年度盈餘於次年度六月底前經股東同意分配或不分配,故111年度盈餘於112年六月底前同意分配或不分配,同意分配者於當年度12月底前分配完竣,並於113年1月開立股利憑單
4.盈餘分配後,股東則有個人股利所得應課徵綜合所得稅問題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