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1.所述鐵件應可用氫氧焰切割破壞,700餘件資產全部破壞,如該員願意長時間現場勘查,公司只能盡力配合,另建議洽詢仿間有專業處理報廢資產業者會提供完整資產報廢處理服務。
2.如無法完全達稽徵機關要求,在公司當年度費用足夠情形下,建議或可留在帳上續提折舊分年認列費用,如前述公司如約2千萬的設備認列報廢損失,是否可能產生虧損或申報純益率大幅下降問題(電腦選案查核時容易被挑出),屆時或有很大可能當年度申報之營利事業所得被調帳查核,如上建議公司做適度評估是否及於做資產報廢,或許等該資產達使用年限時再行處理較無上述困擾。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胡宗奇
榮譽會計師
A:您好:
所述「要求要在會勘當天"現場"將全部700餘件資產破壞給她看」要求其實並不合理,納稅義務人只要依法定程序報備,並依規定提供報廢明細表、清運證明文件包括照片等等(或其他稽徵機關要求提供的合理文件或證明),並合法實質的完成報廢,於公司申報報廢損失並無疑義
其完全破壞之要求,有無法律上的規定或授權,我想這樣的要求會被挑戰,其原始要求破壞的目的在哪,是否逾越並作不合理的要求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