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宗奇
榮譽會計師
A:您好:
1.股東往來應否併入遺產,應視股東死亡當下,該股東往來的狀況,如公司註銷後股東死亡,此時則看清算的狀況,依規定公司應實質辦理清算完結,法人格才會消滅,也跟當初清算後資產負債表如何報有關係
2.股東放棄債權,此時會有二個問題,如果單純放棄債權,則帳列應轉資本公積,清算時有無依法辦理以圓其主張;如果尚有彌補虧損,此時應注意是否涉有贈與問題(有解釋令)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余耀祖
榮譽會計師
A:股東往來當辦理註銷時,國稅局核定前有可能會主張股東贈與,補納贈與稅。因註銷申報當時贈與已發生,除非有其他證明非屬贈與行為,否則很可能會被主張為贈與,以被認定發生贈與行為時起算核課期間為5年,如未申報核課期間為7年。
另若公司已依清算程序完成清算,公司法人格消滅,該債權相對之債務人(即公司)已不存在,故被主張為贈與的可能性較高。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