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下列各種所得,免納所得稅:...第8款:中華民國政府或外國政府,國際機構、教育、文化、科學研究機關、團體,或其他公私組織,為獎勵進修、研究或參加科學或職業訓練而給與之獎學金及研究、考察補助費等。但受領之獎學金或補助費,如係為授與人提供勞務所取得之報酬,不適用之。
符合上述前段規定之獎學金免申報各類所得,惟 貴基金會如屬私立單位,一般急難救助補助,依各類綜合所得扣繳稅率規定,於次年1月底前依規定免扣繳(應填發)〝其他所得〞之扣繳憑單於稅捐稽徵機關申報,如全年給付同一人所得不超過一千元,則免列單申報(參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13條第三項)。
貴基金會如屬公立單位或附設機構,依「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金、行政院疫情關懷弱勢生活補助、疫情擴大急難紓困金」三項因應疫情所發出的急難救助補助、補償金,係為公法之救助關係,不須納所得稅申報,即免申報各類所得。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楊聰智
榮譽會計師
A:各公私立機關團體、學校、事業單位獎學金(含清寒獎學金)之發給,係以在校之學業及操行成績為一定條件,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2項第8款規定免納所得稅.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