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押款未結處理
- Q:本公司有一費用項目,該費用客戶可先行押款,協商折扣後再繳回客戶聯開立發票。
我們想知道
1.如客戶押款後,延宕許久不來處理,我方可採取甚麼強制措施(如直接開立發票)?
2.押款客戶聯未繳回,我方是否可以直接開立發票?在無報收憑據下(押款單客戶聯)將押款金額列為收入而非暫收款?如此是否違反會計原則?
3.若押款單有列條款規定開單後一個月內須完成手續,逾期則同意本公司依押款金額及押款單所列統編開立發票,且不再接受減免申請。是否可行?
- 姓名:林先生/小姐
- 行業別:運輸及倉儲業
- 區域:基隆市
- 詢問日期:2024-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