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耀祖
榮譽會計師
A:租賃貨車或(九座以下乘人)小客車:
只要是公司營運所需,租金支出之進項稅額均可扣抵,但若為融資租賃之小客車,則進項稅額不可扣抵。
融資租賃之小客車可參考財政部新聞:
https://www.mof.gov.tw/singlehtml/384fb3077bb349ea973e7fc6f13b6974?cntId=990375e467c1497d969635a68ad4dc48
購買貨車:
可扣抵進項稅額,可提折舊費用。
購買(九座以下乘人)小客車:
進項稅額不可扣,若車價超過250萬元,可提列折舊費用不可超過250萬元。
可參考財政部資料: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tax-info/understanding/tax-q-and-a/national/profit-seeking-enterprise-income-tax/operating-expense-calculation/kjY8vQK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稅務負擔說明如下:
公司買車:
進項營業稅5% 不得扣抵(如登記為自用乘人小客車),營所稅帳列公司固定資產每年分攤提列折舊車輛金額上限250萬。
公司租車:
租金進項營業稅5% 當期可以扣抵,營所稅帳列租金支出可全額認列費用。
註: 核釋營業人承租9座以下乘人小客車之進項稅額扣抵規定(財政部111.01.07台財稅字第11004648950號令)
如上述通常而言租賃車輛在高單價車輛上,節稅效果較大。
另公司行政負擔說明如下:
1.車輛屬於價值不斷遞減的資產,隨使用時間推移,購車費用雖能持續攤提,看似划算。但相關維護成本卻逐年提高,而使用體驗及經濟效益皆逐年下降;而租賃車的通常會定期更換,以維持最好的使用體驗與最大經濟效益。
2. 車輛的維護及汰舊處置,通常都會耗費些許人物力及時間,也是一件無法避免的麻煩事,而租賃車輛則皆可由租賃車公司代勞。
3. 租賃車輛無需將列入固定資產,僅於損益表列示租金支出即可,可避免資產膨脹,於財務報表上之相關財務比率都將顯示較好表現,如資產報酬率、負債比率、流動資金比率等。」
以上說明公司於作預算規劃時可列入參考。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