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所述公司開發土地,自104年起陸續投入相關費用(帳列預付費用),於112年經評估過後認為繼續開發並無效益,因此將該筆開發案預付費用,轉列損失
1.所述如有合約為憑,並能檢具當時支付時憑證,財務上轉列並無問題,如無法檢具支付證明,有相當可能被其他股東認定為掏空公司資產。
2.稅務上會被國稅局認定為過期帳,被調整剔除該損失機率高。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胡宗奇
榮譽會計師
A:您好:
已無未來經濟效益之支出,轉列損失的概念沒錯,但實務申報上,國稅局會挑戰你是否取具合法憑證(例如發票、收據或通報扣繳憑單等),這塊可能比較有問題,建議可將目前所有文件,與事務所討論溝通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