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文勝
榮譽會計師
A:發放退職金單位(舊制退休金非公司發放,故公司非扣繳單位)應將退職所得按照給付額減除定額免稅後,餘額扣繳 6% 所得稅,並在次年 1 月 31 日前將憑單通報國稅局。領取退休金之個人可使用自然人憑證或至國稅局臨櫃查詢所得。確認退職所得金額後再辦理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且要依扣繳憑單總額列報所得,不可再減除定額免稅額。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楊聰智
榮譽會計師
A:1.又不是公司給的,如何通報及扣繳義務人是誰?法條說開立是說公司給的.
2.台銀退休專户自會通報給國税局,和公司完全沒有關係.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