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聰智
榮譽會計師
A:若沒有實際支付租金,可以不用報。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吳佳鴻
榮譽會計師
A:「獨資」的行號,且房屋為負責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一般仍可認定為自用,所以可以無償使用。
「合夥」的行號,則要看合夥比例,如果合夥人是有其他非負責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的話,這部分就不能當作自用可無償使用。
「公司」,無論是自宅或親屬、朋友所有,都不可無償使用,一般均會簽訂最低租約,避免綜所稅被稽徵機關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賃收入課稅。
相關法條規定如下:
(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5類第4款)
(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16條第2項)
(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88條)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