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1. 公司可以購買未上市公司的股票做為長期投資。
2. 向個人購買,公司在取得股權時應取得該公司股票或股份轉讓證明(按經濟部商字第 202078 號函指出,公司法對股東名簿變更須附具何種證明文件並無設限。)即買賣雙方,會同向公司請求變更,也就是受讓股份的一方,持雙方簽名用印的股份買賣契約或股份轉讓契約,向公司一方請求變更股東名簿,公司便有義務完成變更股東名簿之程序。
3. 在帳務處理上若持股未達20% 以上或對該被投資公司不具實質控制力應以成本法帳列長期投資。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胡宗奇
榮譽會計師
A:您好:
1.可以,目前公司法已解除非公發公司轉投資限制
2.雙方簽訂股份轉讓合約,備妥支付金流、公司有簽證發票股票者,背書轉讓交付,並繳納證交稅
3.如果是未上市櫃公司股票,無法衡量公允價值,可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