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耀祖
榮譽會計師
A:1. 應依 薪資所得扣繳辦法 及 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及說明 來判斷是否要扣繳。
2. 公司負責人 即 扣繳義務人。
3. 113年起薪資起扣點為$88,501元。可以薪資清冊及匯款資料來證明。
薪資所得扣繳辦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G0340013
113年度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調整起扣標準
https://www.mof.gov.tw/singlehtml/384fb3077bb349ea973e7fc6f13b6974?cntId=0deec191b09045f5acfed981bd382a3a
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及說明
https://www.ntbca.gov.tw/singlehtml/a15c33c827e4470c9263930ab2087812?cntId=822c27718d4c4cb8beaf536773e81dca#gsc.tab=0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胡宗奇
榮譽會計師
A:您好:
有所得即應申報各類,與幾人公司無關
目前稅法規定扣繳義務人為公司負責人,惟行政院修正草案目前的方向是改為營利事業本身
是否應扣繳申報可參照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