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有與所得稅協定國家交易,申報扣繳稅率時,需填報適用所得稅協定上限稅率申報書(扣繳義務人辦理扣繳申報專用),並檢附相關證明。
另參台財際字第10800577770號 令:一、他方締約國居住者取得中華民國所得稅相關法律規定應課稅之所得(以下簡稱案關所得),依適用之所得稅協定及相關規定申請減免,應檢具受益所有人證明者,除該所得稅協定另有規定,他方締約國居住者得提出敘明其為案關所得受益所有人之自我聲明,以資證明。...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胡宗奇
榮譽會計師
A:您好:
適用所得稅協定部分內容,可參酌所得稅協定專區內,針對個案交易進行申請或填具申報書
(https://www.ntbt.gov.tw/multiplehtml/c877bab3060747febe48425e06d072f3)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