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1.適用自用住宅稅率,主要端視是否做公司營業登記而定。
另依財政部107.07.23台財稅字第10704004880號令:
營利事業以負責人本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供住家使用之房屋及自用住宅用地作為稅籍登記場所,該營利事業未僱用員工,實際營業活動均以行動裝置完成,且該房屋未供辦公或存放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設備及物品者,房屋及土地所有權人得依房屋稅條例第7條及土地稅法第41條規定,申請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及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依上函令如1人公司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稅率,須主動申請,實際結果會以稅捐處承辦員勘查結果為準,如有僱用員工則不符合適用自用住宅稅率。
2.若以顧問方式簽約(承攬而非雇傭),無須加保勞健保。
3.所詢如說明1.後段所述。關於是否適用自用住宅稅率,另可參台財稅字第10800117830號 令: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認定原則。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胡宗奇
榮譽會計師
A:您好:
1.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如有營業登記即會影響,並不因雇用員工多寡而有差別
2.顧問方式簽約,應視雙方契約關係而定,如仍為雇傭關係者,仍應依規定投保勞健保及提繳退休金
3.應視是否符合其他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要件,但無營業為要件之一,只要有辦登記,即會影響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